長沙晶易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創新類藥物制劑研發實驗室項目于2021年3月委托湖南景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長沙晶易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創新類藥物制劑研發實驗室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1年3月20日長沙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以長環評(高新)[2021]49號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批復(詳見附件1)。本項目于2021年4月開始建設,2021年8月竣工,2021年9月為調試期,目前該項目主體設施和與之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基本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部令第11號,項目無需辦理排污許可證。
受長沙晶易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創新類藥物制劑研發實驗室項目的委托,湖南科博檢測技術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同年9月,長沙晶易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長沙晶易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創新類藥物制劑研發實驗室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自查報告》。《自查報告》結論如下:長沙晶易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創新類藥物制劑研發實驗室項目環保手續齊全。與環評及其批復階段相比,該項目實際建設內容及各項環保設施建設情況均未發生重大變動,可開展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測。2021年10月,湖南科博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勘查,并查閱了相關技術資料,在此基礎上編制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方案。2021年10月23日~11月24日對該項目進行了驗收監測,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